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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17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类)第二批资助计划

2018年08月23日

支持领域

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以下四大类建设内容:

(一)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类项目。包括: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服务、商品质量监控服务、国际标准和知识产权认证服务、可信交易保障服务、跨境电子商务产品溯源服务、纠纷解决和法律援助服务、跨境电子商务会员企业和品牌产品管理推广服务、信息共享及大数据服务、电子合同管理服务、统计监测服务等。

(二)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包括: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系统、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监管部门配套管理系统及监管设施的建设、优化、升级、改造、功能拓展、专业服务等。

(三)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协同类项目。包括:跨境供应链整体解决方案和服务创新、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仓储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及智能化设施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通关节点管理系统和监管设施建设、产业园区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系统建设、外贸综合服务和金融服务解决方案等。

(四)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开拓创新类项目。包括:跨境电子商务参与主体为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服务水平、对接国际市场而开展的交易平台优化、技术创新、模式创新、营销体系建设、标准认证等。

资助标准

1.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类项目:单个项目的资助上限为3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50%

2.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单个项目的资助上限为5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50%

3.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协同类项目: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4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50%

4.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开拓创新类项目: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3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50%

公示名单见下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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