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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恒程代理“YAKEDA”商标相似复审案维权成功

2023-02-03


世纪恒程代理广州市某用品有限“YAKEDA”商标相似复审案,经过我方日本代理人努力,最终成功维护客户的权益。


审判结果

日本特许厅认为,争议商标与所引证的5枚在先商标在文字及外形构成、商标名读音、商标名含义及商业印象等各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不易造成市场上消费者混淆,最终成功通过争议商标审查,争议商标已在日本注册成功。


01案件详情

我方客户广州市某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此前向日本特许厅提出“YAKEDA”商标在第9,18,25类商标申请,但日本特许厅审查员认为,本案申请人的商标与以下引证的5枚在先注册商标,在文字内容和发音上均构成了较高程度的近似,且申请商标的指定商品项类似群与引证商标的商品项类似群完全重合,因此驳回我方客户申请的商标。


商标对比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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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典型意义

我方客户在申请日前已在日本大范围使用“YAKEDA”商标,且已形成完整有效的证据链,亦足以证明该品牌已在日本经过长期、广泛宣传使用,为日本消费者所熟知。因此题述争议商标能否在日本成功核准注册,对我方客户影响重大。


我方日本代理律师接收到该案复审委托后,经过前期大量比对及调查工作,重点从以下几点论述争议商标与所引证的5枚在先商标不同之处:


1.文字组成明显不同。此次争议商标申请的上半部分实为“VAV”的图形设计,而非引证商标阻碍的“YAY”。


2.外形设计不同。题述争议商标申请的图形设计的下半部分“YAKEDA”及其特有的颜色设计,可明显区别于引证商标。


3.读音完全不同。此次争议商标文字主要识别部分为“YAKEDA”,含有三个音节,而所引证的商标主要包含文字“YAY”,发音为[ jeɪ],更为简单。


4.商标名含义及商业印象不同。申请人此次申请的日本商标的下半部分“YAKEDA”在英文字典上无实意,而引证商标“YAY”可以理解为英文感叹词,近似“YEAH”的含义,因此所带来的商业印象不同。


5.申请人的商标已在日本经过长期、广泛宣传使用,为日本消费者所熟知,消费者有识别能力,并不会在相同的市场上造成消费者混淆。


另外,我方帮客户整理并于复审时递交了大量该商标的使用证据,证明该案商标所指定使用的商品在日本境内使用、销售、市场占有率、广告宣传情况、规模及范围等情况。亦足以证明在申请日前,此品牌已具备一定的知名度及声誉。


综上,申请人此次申请的日本商标,与日本审查员所引证的5枚在先商标整体上均不构成近似,争议商标的核准注册未违反日本商标法的规定。最终“YAKEDA”商标顺利通过日本特许厅审查,成功获得核准证书。


因此,商标在海外申请途中如遇官方驳回,商标权利人应当积极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公司协助答辩,维护商标权益,以便“出海”,特别是已步入市场使用的品牌名,若因放弃答辩导致商标无效,将对企业的品牌价值及未来发展造成不可预估的损失。


同时,平时在使用过程中需注意对申请商标使用证据的留存,确保其可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此举有利于提高驳回商标的复审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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