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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2
(1)案情描述
原告深圳市****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3月22日从被告
深圳市***印刷有限公司处收到101支废旧胶辊,原被告约定由原告对该101支废旧胶辊进行包胶工作,后原告将包胶种类、单价等详细内容的报价单提供给被告,报价单总计金额为153700元,原告完成交付后,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经原告与被告多次沟通吴国后,被告仍不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诉讼或应诉思路分析
被告深圳市***印刷有限公司认为原告的包胶存在质量问题,找了各种质量不合格的借口拒绝按约定支付货款,因该案的包胶质量市肉眼无法观察出来的,被告申请了质量检测,原被告及双方代理律师都在现场参与了质量检测的全过程,后经检测机构得出结论,未发现问题,开庭当天,原被告在法官的组织下,进行了和解。
(3)民事调解书
(2020)粤0305民初26271号民事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