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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6月28日
上述抗辩策略中,最主要使用的包括:请求专利无效、现有技术抗辩、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合法来源等。
其中,请求专利无效是最常见的被告应诉专利侵权案件抗辩方式,对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无效,若在答辩期间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法院原则上应当中止审理,待专利无效结果明确后再行审查。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