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ChatGPT之后,美国科技公司OpenAI在今年推出全新的生成式人工智能“Sora”。随便扔进去一段文字,马上生成高度逼真的视频,大家又一次感受到科技创新的震撼和魅力。
Sora技术突破:
语言理解能力更深入,不仅是文本而且可以从静态图片中,生成长达60s的视频并保持画质;
可以在两个截然不同的输入视频中实现无缝过度;
在生成视频之外,能在时间维度上实现向前或向后的无限延展。
不过比技术变革更快的是衍生问题,人工智能每次进步不可避免牵扯社会各层面,知识产权风险是关联性非常强的领域之一。像Sora这样的大模型需要强大算力,也需要足够规模的多次训练。“喂”给人工智能训练的视频素材和数据,很多处于“黑箱”状态,可能侵犯隐私权,擅自抓取还可能侵犯现有作品的复制权,用户后续创作可能侵犯现有作品改编权。同样还有生成之后的商业用途,如何规避“合理使用”的范畴等问题。
另外,关于生成内容的归属权争议一直众说纷纭。假如用Sora生成了一部短片甚至电影,著作权归谁?盈利后谁能合理分到钱?通常情况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过程中,看使用者投入智力创作和独创性的占比,操作选择性越多越精准,独创性越高,使用者越有可能获得生成内容著作权。
近日,就有一个新鲜案例引发全网关于著作权保护的讨论。有一位博主用人工智能将《西游记》重新创作,效果很惊艳但这算侵权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等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而《西游记》作者早已去世,并且超过五十年,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作品,网友再次创作不算侵权。如果使用的素材在著作权保护期内,要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随着人工智能的爆发和应用,未来,我们或将看到著作权受益方和人工智能开发平台、用户多方摩擦,甚至诉讼频繁出现。期待监管体系愈趋成熟,有效解决人工智能“数据获取”“应用方式”两大挑战下的知识产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