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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管理

2014年07月10日


1 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意义
    自主创新能力是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关键,也是国防科技工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是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是国家战略资源的组成部分,对激励国防科技创新,提高军工核心能力,保障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时代的发展赋予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管理工作更为丰富的历史内涵,使之不仅成为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和军工核心能力建设的关键因素,也成为国防科技工业抵御风险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核心要素。
    国防科技工业必须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防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激励知识产权创造,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这对于科技强军、军民结合,使国防科技工业既能适应新时期武器装备发展的需要,又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顺利实现国防科技工业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2 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任务实施方案》的引领下,通过政策引导、试点示范、工程推进、贯彻标准等方式,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事业进入了高速发展期,国防企事业单位利用知识产权实现创新发展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数量剧增,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实现较大提升,信息化趋势更为显著,国防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地位不断凸显,国防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总之,伴随着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不断推进,国防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健全,知识产权在国防科技创新方面作用显著提高,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2.2 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
    尽管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亟待完善的问题:
   一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知识产权战略执行力亟待提高。国防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和思维模式仍受计划经济影响,市场意识差、灵敏度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目前,多数国防企事业单位主要还依靠军品定货生存,对知识产权保护与竞争的残酷性和复杂性反映冷漠,对知识产权在国防科技工业中的重要作用缺乏应有的认识,知识产权扩张意识不强。多数国防企事业单位尚未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即使制定知识产权战略也大多未能结合国防企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特点,流于形式,执行力亟待加强。
    二是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侵权分析与规避设计)不完善,管理效率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很多国防企事业单位尚未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即使有一些制度,也只是法律法规条文的翻版,严重缺乏针对性。目前,大部分国防企事业单位还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工作交由科研管理部门兼管,人员配备极少,且兼管人员的大部分工作时间也被其他业务所占用,客观上无暇顾及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即使设立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也是流于形式,机构设置较分散,没有形成统一协调的高层次管理模式,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和工作职责有待于进一步理顺管理效率和水平亟待提高。
    三是知识产权激励和考核体系不完善,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尚未实现。大多数国防企事业单位科研项目中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有待于深入研究和界定,知识产权激励和考核体系尚未充分体现智力成果的价值,科研人员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得不到充分调动。在国防领域,长期以来知识产权管理与国防科研管理脱节,时至今日,大多国防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尚未全面融入科研开发、生产制造和经营理全过程。
    四是知识产权转化率较低,对市场开拓和引领不明显。知识产权对经济贡献水平不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尽管专利总量有跨越式发展,但能够实现产业化、占领市场的高质量专利仍然偏少,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相结合占领市场的成功案例更是少之又少;(2)品牌的运作还处在申请注册商标的初级阶段,尚未树立完整的品牌营销体系,知识产权营销能力亟待提升;(3)受国防知识产权和涉及国防保密技术的解密制度不完善、不科学等因素制约,国防企事业单位之间在技术上相互保密,缺乏交流,直接构成了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业内障碍,导致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市场化进程缓慢;[2](4)由于受原有体制和旧机制的束缚,加上我国军民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间链条比较薄弱,导致大量具有发展前景的国防科技成果不能及时转化,知识产权价值未得到有效开发和利用。
    五是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不完善,抵御外来风险和纠纷的能力较弱。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国防领域出现了许多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泄漏技术秘密、侵犯知识产权、发生专利纠纷及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可能性明显增多,但多数国防企事业单位对发达国家在我国申请有关国防知识产权的变化趋势监测较少,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不完善,有效应对责任风险和侵权纠纷的能力较弱,给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六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高级知识产权人才匮乏。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在国防领域还处于刚刚起步的状态,国防专利代理、咨询、评估和诉讼方面的法律服务供给不足,需要下大力气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国防科技工业缺少既懂技术,又懂经营,还懂知识产权的复合型高级人才,当前的人才结构还不能充分适应新形式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需要。

3 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思考

3.1 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知识产权战略执行力

    加强宣传与培训是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重要保障,要加强对各级领导、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宣传和培训,营造知识产权学习氛围,就企业领导而言,应以树立知识产权战略和经营管理思想为主,使其将知识产权与企业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密切结合;就科技人员而言,应侧重于掌握专利、技术秘密保护的知识和策略;
    就管理人员而言,则侧重知识产权经营管理方面培训。在形式上,可采取网上宣传、知识竞赛、典型案例宣讲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使知识产权概念、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尽快普及,不断增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步使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成为国防企事业单位员工的自觉行动。国防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必须将其作为企业整体发展战略范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其与企业经营战略的衔接配合,同时,突出知识产权战略在经营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知识产权战略的可操作性。

3.2 健全知识产权政策环境,提高知识产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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