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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知识产权不仅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八大必要件之一,同时在创新能力打分中占 30 分,所以知识产权情况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成功率息息相关。与知识产权的几点建议及注意事项如下:
1. 评分指标
在对企业进行创新能力评价时,需对知识产权的技术先进程度、技术核心支持作用、知识产权数量、获得方式进行打分,根据打分标准,Ⅰ类知识产权打分远高于Ⅱ类知识产权。建议企业首选申报Ⅰ类知识产权,如果没有Ⅰ类知识产权且科技成果转化、成长性较差的,建议申报 10 项以上Ⅱ类知识产权。
2. 准备时间
近年专利审核时间较以往延长且有不通过情况,建议企业申报高企前要做好时间规划,尽早申报以防申报时专利未授权。即使申请专利在申报当年拿不到授权,在下年认定或者后三年重新认定申报时也可用。
3. 所有权
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必须是企业本身。如果企业没有自有知识产权、自主申报来不及,可查找并转让核心专利。如果企业在获得知识产权授权之后更名,其知识产权也要进行变更,保持与企业名称一致。
4. 加分项
有条件的企业可争取知识产权加分项,但是相关标准、方法和技术规范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才能享受加分。
无论是高企申报前还是成功认定后,或企业是否为高企,知识产权无不发挥着重要而具体的作用,所以建议企业加强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以,同时有条件的企业可进行申报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知识产权贯标、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专利奖等,提升企业的软实力。目前,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知识产权贯标等还有政府专项补贴!
其中知识产权在国家高新申报评分标准中占 30 分由以下 4 个部分组成:
a. 知识产权种类及数量最高得 8 分;
b. 知识产权先进性最高得 8 分;
c. 知识产权与产品的吻合度最高得 8 分;
d. 知识产权的获取方式最高得 6 分。
1. 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3. 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4. 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5. 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6. 在高新企业认定中,知识产权数量占据 30 分之多。
7. 知识产权得分从之前的单纯数量上的考察转变为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在知识产权质量方面,将知识产权分为Ⅰ类和Ⅱ类,Ⅰ类主要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Ⅱ类主要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其中Ⅰ类知识产权得分更高。
8. 1 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是 7-8 分,而 5 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是 5-6 分。而且拥有发明专利的企业在技术先进程度上也更容易得到高分。
9. 与自主研发等取得的知识产权相比,“独占许可”是通过签署“独占许可协议”的方式获取,属于非自主研发范畴。新的工作指引在原采取专利数量评分的基础上,细化了专利类型的评分标准,加重了发明专利的权重,并且鼓励企业自主研发。
10. 成果转化能力在评分细则中占 30 分,主要考核近三年的科研项目,重点体现在RD研发表格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上。年平均数 6 项,三年就是 18 项,意在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科技研发活动,提升企业科技研发能力,如何证明企业有研发成果,最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还是专利。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知识产权分值不低,那么想要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是一个不能放弃的点,知识产权获得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少则一个月,多则两三年。因此,未雨绸缪、提前布局规划知识产权就显得特别重要了。
同时,我们在实际辅导中,根据企业的众多疑问,整理汇编如下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知识产权的关系的问答式内容:
1. 知识产权中的Ⅰ类和Ⅱ类知识产权是怎么区分?
答: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2. 以往用于申报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但未通过,和用于申报过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在今年申报高新认定中还能继续使用吗?
答:可以继续使用。
3. 公司之前做的研发项目今年才拿到知识产权是否可以申报国高?
答:明年可以申报。
4. 企业名称变更之后是否需要变更知识产权中的企业名称?
答:需要到知识产权局做名称变更的备案,同时申报材料中附上变更通知书。
5. 知识产权归属公司员工个人的,是否可用来申报国高?
答:不可以。
6. 知识产权的先进性如何判定?需要提供资料吗?
答:知识产权的先进性由专家进行判断。证明材料为提供知识产权复印件。
7.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二类知识产权可以重复使用吗?
答: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对于Ⅰ类则没有此项限制。
8. 知识产权授权书有区域限制吗?
答:必须拿到的知识产权授权书是中国知识产权局颁发授权的。在外国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获得的都不符合条件。
9. 知识产权未缴年费的,可以作为国高申报的知识产权数量计算吗?
答:不可以,知识产权须为正常缴纳年费,且在有效期内、权属人在公司名下。
10. 购买的发明专利可以吗?
答:可以,购买、受赠或转让的知识产权都可以使用,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缴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的不予资助,且个人申请人年度资助数量不超过 5 件。(来源:今日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