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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要让知识产权制度成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关于知识产权工作方针的深化和延伸,对于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助力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关键在人才。《意见》在总体思路中提出,要坚持人才为先,要把人才作为创新的第一资源。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创新的所有环节,都离不开知识产权人才。伴随着创新驱动事业发展,创新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大批创新型企业迅速成长,对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对知识产权人才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在新形势下,必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创新主体需求,让知识产权人才为创新提供支撑、为创新驱动发展保驾护航。
首先,要加强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培养,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意见》指出,要推进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增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好国家高新区,发挥集聚创新要素的领头羊作用。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就要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迫切需要一大批有理论、懂业务、通专业、擅实务、会管理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也迫在眉睫。近年来,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人才的需要也在不断增长。“十三五”时期,可能更加需要熟悉金融、国际贸易、商务谈判、专利运营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人才,因此,要从现在做起,利用多种形式,加强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工作。
其次,要完善高校知识产权教育模式,对接企业人才需求。高校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始发站。然而,当前的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仍然需要继续完善。一方面,知识产权课程尚未成为理工、管理类专业的必修课或者主要选修课;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方向的毕业生多数源自法学专业,而社会实际需要更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实务人才。《意见》指出,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着力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加快部分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转型,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试点,拓展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应该说,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2014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导的校企对接工程揭开序幕,培训了一批企业助理专利工程师。校企对接工程是创新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培养模式的一次积极探索,在学校和企业之间搭建起一座专业化人才培养的桥梁,利用高等院校与企业各自优势,打造出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
再次,要提升知识产权人才国际化水平,助力企业“走出去”。近年来,伴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越来越需要高端国际化知识产权人才。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达国家企业以知识产权为竞争手段,利用中国企业“走出去”进入新兴市场、立足未稳之际,发起知识产权诉讼,谋取竞争优势的案例大量出现,对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提出了迫切要求。通过近年来的努力,相关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目前,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中,就不乏大型企业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
最后,要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满足各类规模创新型企业的实际需求。《意见》指出,中小微企业大有可为,要扶上马、送一程,使“草根”创新蔚然成风、遍地开花。由此可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定位不仅需要考虑大企业的要求,为也需要考虑中小企业的需求。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市场广泛,人才需求同样十分迫切。由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在广东南海、江苏苏州和浙江温州建设了三个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探索加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新路径,以助力中小微企业在创新的道路上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催生更加蓬勃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潮,让一切有利于创新的活力源泉充分涌流,要完成这一系列任务,人才是重中之重。因此,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人才的培育,既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需要,更是创新发展的需要。
来源: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