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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科创板定位于“科技创新企业”,主要目的是为了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并有效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据《上市推荐指引》规定,保荐机构要重点推荐三种企业,聚焦七大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并有效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由此可见,科创板上市企业应主要聚焦在科技领域,科技创新能力突出,拥有自己的关键核心技术,并能以此持续为企业收入增长提供驱动力。
故此,科创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无疑成了科创板企业上市的最主要考虑方面之一。
科创板上市公司知识产权现状一览
(检索时间:2019年11月20日)
一、专利及商标总量
截止至11月20日,所有科创板上市公司专利总量达6011件,商标总量达3695件。由此得出,平均每家科创板上市企业拥有的专利数量超100件、商标数量超10件。
数据来源:智慧芽数据库、DI数据库
二、专利类型及布局
从科创板上市企业的专利类型来看,科创板企业所拥有的专利以发明专利为主,共计4382件,实用新型专利1405件、外观设计专利224件。
数据来源:智慧芽数据库、DI数据库
另,从科创板专利布局的地域来看,科创板企业所拥有的专利大多以中国申请为主,共5741件,仅有270件是其他国家和地区。
数据来源:智慧芽数据库、DI数据库
三、商标领域
在科创板上市企业所拥有的3695件商标中,仅第9类(涉及科学仪器)就占了763件,平均每个企业超10件,其次第42类(涉及企业科技服务)和35类(涉及企业经营管理),分别是450件、395件。
数据来源:智慧芽数据库、DI数据库
四、中国授权专利申请量排名及PCT专利排名
专利是科创板企业上市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从专利拥有情况来看,光峰科技是所有上市公司中拥有专利最多的一家公司,共649件,其次是中微513件、交控340件。
另,在PCT专利布局方面,光峰科技同样一马领先,共拥有PCT专利175件。这也就是光峰科技上市后遭遇专利狙击,并能够在一天内做出漂亮回击的原因:核心专利的申请、维护和利用。
数据来源:智慧芽数据库、DI数据库
以上是对科创板上市公司知识产权现况的一个粗略统计,仅供各位参考。同时,笔者也结合科创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成功经验,提出以下3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策略与要点,如有不足之处烦请指示: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策略与要点建议
一、组建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
科创企业普遍成立时间短、企业规模小,公司高层往往不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投入太多资源,能够组建起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的企业很少。这是科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亟需弥补的一块短板。科创板企业的定位、各项制度文件的要求、审核问询函关注的问题以及一再发生的科创板企业知识产权诉讼都表明,科创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是关系到企业能否成功发行上市以及上市后能否持续合规正常经营的重要事项。科创板虽然在营收、利润等财务指标方面设置了较为宽松的发行上市条件,但在知识产权方面明显提出了比普通企业更高的要求。专利工作与核心业务的深度融合、专利诉讼风险应对及有效处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的建构等等一系列上市审核中被高频关注的问题都是科创企业的知识产权必修课。这些知识产权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切实落地必须依靠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仅靠临时申请或购买几个专利显然无法满足要求。
科创企业初期的知产团队规模不一定要很大,但最好有独立部门,相关人员一定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专利检索、撰写能力,专利诉讼相关经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搭建经历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有一个扎实、规范、专业的基础和起点,才能更好地应对上市审核中的问询及可能随时出现的知识产权诉讼。
二、制定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不仅是上市审核中上交所关注的问题,也是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规范、高效开展的基础和保障。科创企业在知识产权工作初期往往只注重申请专利、商标这些相对“务实”的工作,而忽略制度制定、机制建立这些给人感觉比较“务虚”的工作,从而导致知识产权工作零散化、孤立化,很难制度化、体系化,也就很难避免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出现各种纰漏,成为上市审核中的瑕疵点。
科创企业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构建可以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纲领性文件。例如知识产权工作的定位、知识产权工作与公司核心业务的关系、知识产权核心工作机制等,为后续一系列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出台做好铺垫;
二是分别针对专利、商标、著作权、技术秘密等制定管理办法。管理办法除了规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的常规事项外,更重要的是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和科创板上市、运行的制度要求和监管要求,将企业中存在的一系列高风险问题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针对重点知识产权业务制定操作指南。不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重点不同,科创企业又有区别于其他企业的关注点。操作指南可以针对这些重点特色领域做进一步深入指导和规范,从而保证知识产权管理理念、制度、办法的更好落地。
三、实现知识产权与核心业务的深度融合
知识产权只有在与企业的核心业务实现深度融合之后,其作用和价值才能真正发挥出来。科创企业初期往往更多地关注技术研发,很少能做到在研发初期就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其中,更不要说知识产权在除研发之外的其他核心业务方面的融合。科创板监管机构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问询函中往往会涉及到专利与核心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对应关系,知识产权在保障企业主营业务发展方面的作用等问题。可见企业仅仅申请一批专利或商标,即使数量很大也难以满足上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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