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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0日
申报条件:
1、在南山区注册且持续经营一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规模符合国家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划分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
3、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导向;
4、有稳定的经营场所;
5、在深圳市内的银行合法获得人民币贷款;
6、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结清时间为2018年,期间无欠息、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
7、贷款到期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
项目收益:
按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7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9日9:00至2019年10月21日18:00(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