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138-1688
24小时在线咨询
2019年10月10日
申报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在区上市办完成备案登记;
4、计划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已聘请中介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或已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上市辅导并向有关管理机构递交上市申请材料获得正式受理;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5、已上市或挂牌新三板的申报企业,需在上市挂牌首个交易日或新三板挂牌函批准日起24个月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收益:
1.在南山区上市办进行了股改备案登记并已聘请中介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
2.已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上市辅导,并向有关管理机构递交上市申请材料获得正式受理的,一次性给予140万元奖励;
3.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已获得股改奖励的企业不再享受该奖励)。
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9日9:00至2019年10月21日18:00(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