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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6日
6月6日,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送审稿规定,增加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查封扣押权,并提高罚款数额,以强化著作权的保护力度。
修订说明介绍,送审稿将现行著作权法的六章六十一条修订为八章九十条,修改内容主要体现为整合权利体系、调整授权机制和市场交易规则、完善救济措施和完善体例结构4个方面。
据悉,为改变当前我国著作权人维权难,使用者获得海量作品授权难的困境,本次修订强调保护著作权人权利与促进作品广泛传播的一致性,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著作权授权机制和交易规则。为此,送审稿中增加了关于著作权和相关权登记的规定以及专有许可合同与转让合同缔约过程中权利登记的规定。同时,为解决特定情况下,著作权人查找无果但仍需使用作品的实际,送审稿增加相关规定,允许使用者在向有关机构申请并提存使用费后以数字化形式使用作品。为充分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作用,送审稿增加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对“自助点歌系统向公众传播已经发表的音乐或者视听作品以及其他方式使用作品”实行延伸性集体管理,并强化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
为了有效防范侵权行为,送审稿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了罚款的数额,将罚款的倍数由非法经营额的3倍提高为5倍,将10万元提高为25万元。还增加了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手段,特别是查封扣押权。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4年7月5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信函及电子邮件zzqf@chinalaw.gov.cn等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本文由世纪恒程知识产权http://www.sjhcip.com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