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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处理?

2018年11月13日

  商标权利人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裁定申请。不过,这个申请要想成功,申请人就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使用该商标在先,而且是具有一定影响力,另外还要证明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同时,建议必须在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

遇到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处理?

  一、遇到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处理?

  商标权利人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裁定申请。不过,这个申请要想成功,申请人就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使用该商标在先,而且是具有一定影响力,另外还要证明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同时,建议必须在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

  二、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

  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三、商标被恶意抢注应如何应对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强注的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综上所述,在国内是有商标保护法的,如果发觉自己的商标被恶意抢注了可以向我国商标审委会提出裁定申请。一般来说提出裁定申请需要拿出证据证明已经使用了者个商标,并证明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用于注册并牟利,最直接的依据就是对方是否用你的商标去牟利,经过审核方能拿回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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