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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相对于发明所具有优点

2014年06月12日


由于实用新型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程序即可直接获得授权,而发明专利则需经过初步审查、实质审查两道程序才能得到授权,所以普遍观点都认为发明专利更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312月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之后,对实用新型更是恨不得均视为“垃圾专利”,甚至已到了处处喊打喊杀的地步。然而实用新型仍有其不可忽略的优点,下面作一些简单总结,以供大家在确定专利申请类型时可有一个全面的考虑。

1、实用新型可更快得到授权

发明通常需要1.5-3.5年才可获得授权,而实用新型通常6-10个月即可获得授权,相比之下优势非常明显。

2、实用新型的申请费及年费更优惠

发明申请阶段的官费是3450元,而实用新型只需500元;授权之后的年费方面,实用新型也比发明低。

3、实用新型更容易获得授权

由于实用新型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程序,虽然最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要求审查其新颖性,但仍不审查其创造性,所以实用新型更容易获得授权,当然其前提是该项目满足实用新型授权的其他要求。

如果相同项目同时申请发明及实用新型,实用新型会先获得授权,而发明则可能因创造性不足而被驳回;但这并不表示已授权的实用新型也必然可被宣告无效,具体参见后面的分析。

4、实用新型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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