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138-1688
24小时在线咨询
2018年08月14日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质量发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岗局拟对 2018 年企业申请的20项质量发展项目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龙岗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龙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认定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详细名单点击下方链接
http://www.lg.gov.cn/xxgk/zwgk/tzgg/201808/t20180813_138789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