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资讯 > 【政策解读】最高1000万,近期南山区可申请的项目汇总
【政策解读】最高1000万,近期南山区可申请的项目汇总

2018年05月17日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

资助内容:

鼓励区内科技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上年度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财政奖励。


申报对象(企业领域):

上年度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条件:注册在南山,上年度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再给予奖励。


申报时间:

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27日



科技金融贴息资助计划

资助内容:

对纳入南山区科技金融项目支持的区内中小科技企业在贷款过程中产生的利息给予补贴,比例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对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对象(企业领域):

获得科技金融支持,并按期还本付息的中小科技企业。  


申报条件:

1、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的企业;

2、经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http://www.htefol.org/)申报,获得A级以上评级(含A级),并在贷款前取得放款确认书;

3、从区科技主管部门的合作金融机构获得融资并按期还清贷款本息。


申报时间:

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27日



“领航人才”学术研修津贴项目资助

资助内容:

持卡人获邀参加由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协会举办(或者由国家、地区行政机构、著名企业协助合办)的该学科领域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或者短期赴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做访问学者等学术活动后,可向区人力资源局申请学术研修津贴,举办地在亚洲以外的,津贴1万元;举办地在亚洲(不含国内)的,津贴5000元;举办地在中国(含港澳台)的,津贴3000元。      


申报条件:

1、南山“领航人才”参加学术研修期间必须是在任期内;

2、获邀参加的需是代表本学科领域较高学术水平,按一定时间间隔规范化、系列化召开的国际会议,以及由国家级学术机构面向全国召开的专业学术会议;

3、“领航人才”应在学术研修活动结束后1年内提交学术研修津贴申请材料;


申报时间:

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10月25日



“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资助

资助内容:

落户南山的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可申请资助,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国家资助经费50%、最高1000万元的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已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保护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可申报资助;

(2)须在上级资助(包括国家或广东省或深圳市的资助)下达之后申报。


申报时间:

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10月25日



创客创办企业项目资助

资助内容:

创客在南山创办企业的,可申请资助,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创业资助。     


申报条件:

(1)创客近2年内在南山注册成立企业且实际经营场所位于南山区;

(2)企业近1年内获得至少100万元天使投资且拥有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授权(专利第一发明人为创客本人且专利权人为创客本人或本人为法人的公司);

(3)创客应在创办的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且在企业的实际入股资本达到30万元及以上(含技术入股);

(4)企业需缴交社保员工5人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补交数据),且申请当月社保人数不低于5人;

(5)本项资助不能与南山区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助同时享受;

(6)每企业限资助1次。


申报时间:

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10月25日



创业人才生活补贴项目资助

资助内容: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的创业的优秀人才给予生活补贴资助,给予每人每年最高2万元最长3年期的生活补贴。    


申报条件:

1.申请人创办的企业属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互联网产业,新材料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未来产业(生命健康产业,机器人产业,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智能装备产业,可穿戴设备产业),在南山区注册且实际经营场所位于南山区;

2.企业注册时间在3年内,拥有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授权;

3.申请人实际入股资本达到30万元;

4.企业连续6个月人员规模达到5人以上;


申报时间:

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10月25日



博士后设站单位项目资助

资助内容:

南山区院士、博士后设站单位、创新实践基地可申请资助,一次性给予市级设站资助经费50%的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注册在南山区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

(2)符合国家规定的开展院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的基本条件,有能力并按计划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

(3)截止申报之日起近一年购置用于科研工作的仪器设备、实验耗材、软件资料等价值不少于受资助金额;

(4)至少有一名博士后在站(创新基地)从事科研工作半年以上。


申报时间:

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25日



“南山伯乐奖”人才引进单位奖励项目

资助内容:

南山区新引进或推荐本单位人才入选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领军人才、深圳市杰出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A类、海外高层次人才B类的单位,可申请“南山伯乐奖”奖励,最高100万。     

    

申报条件:

(1)从市外新引进的人才是指首次从深圳市以外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领军人才、深圳市杰出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深圳市海外高层次A类及B类人才。用人单位推荐本单位人才首次入选上述标准人才计划的视同为新引进。

(2)用人单位需在申报日两年内新引进人才或推荐本单位人才入选。

(3)用人单位应与人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其中国家“千人计划”人才需在深圳市委组织部完成备案手续。

(4)“南山伯乐奖”原则上发给引才的用人单位。人才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并申请此项资助的,需由用人单位作为主申请人与人才服务机构联合提出申请,奖励发放给用人单位,具体分配由双方协商确定;每位人才只能由一个单位申报(包括与人才服务机构联合申请,人才服务机构不得单独申请),且只能申报一次。

(5)申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区依法注册、登记。


申报时间:

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25日



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资助

资助内容:

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可申请资助,按照市级资助经费50%的配套资助。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设备及物料、开展培训、学术交流等方面。    


申报条件:

(1)注册在南山区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并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或技能大师工作室。

(2)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并获得市级资助。

(3)本年度申报上一年度认定的重点项目资助,逾期不予受理(如:2017年申报2016年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资助)。


申报时间:

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10月25日



先进制造业企业优秀技能人才资助

资助内容:

南山区工业总产值排名前100的在报先进制造业企业中在操作领域有特别本领的技能人才,可由企业推荐申报资助,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生活补贴。    


申报条件:

(1)申请人所在公司必须是南山区工业总产值排名前100名的在报先进制造业企业(不含子公司);

(2)申请人所在岗位必须是企业生产部门一线操作岗位;

(3)申请人应当为企业生产制造领域的能工巧匠,并已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连续工作时间以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申报时间:

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10月25日



7*12

小时在线客服

10m

快速响应

多对1

专业服务

99%

问题解决率

关注我们

恒程创新服务

名企知识产权经理人沙龙

广东泰兆律所

首席知产官

恒程创新 版权所有 ICP备案:粤ICP备171648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