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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05日
授权前已获准专利费用减缓的,自授权当年起连续三个年度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比例缴纳年费。例如,一件已获准减缓专利费用专利申请的授权当年为第三年度(即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所指的年度),则专利权人按批准的减缓比例可以减缓第三年度、第四年度及第五年度的年费,第六年度起应按全额缴纳年费。
为什么要及时缴纳专利年费?
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还能恢复专利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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