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恒程代“云鲸智能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赢得商标无效宣告请求案件

世纪恒程代“云鲸智能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赢得商标无效宣告请求案件

2021-07-28

2017年10月24日,“时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第30类“”商标,经审查,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并于2018年10月7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0类“咖啡”等商品上,专用权至2028年10月6日。申请人“云鲸智能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委托世纪恒程对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世纪恒程代“云鲸智能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赢得商标无效宣告请求案件

世纪恒程代“云鲸智能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赢得商标无效宣告请求案件

2021-07-22

2018年12月07日,“合肥佰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第3类“鲸云”商标,经审查,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并于2019年08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类“化妆品”等商品上,专用权至2029年08月20日止。申请人“云鲸智能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委托世纪恒程于2020年09月11日对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世纪恒程代“海思企业管理”赢得商标异议申请案件

世纪恒程代“海思企业管理”赢得商标异议申请案件

2021-07-15

2019年10月18日,“惠州市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异议人”)向国家商标局申请第35类“证知道”商标,经审查,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公告期间,异议人“深圳市海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世纪恒程对该商标提出异议申请。

世纪恒程代理“云鲸智能科技”赢得商标驳回复审案

世纪恒程代理“云鲸智能科技”赢得商标驳回复审案

2021-07-09

2020年07月22日,申请人“云鲸智能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申请第21类注册 “云鲸”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国家商标局于2020年01月11日发文,对申请商标注册作出部分驳回决定。

看到那个™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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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4

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在其商品上使用的,用于区别其他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商品的一种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而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它一经注册就享有专用权。”

关于涉外商标“使用证据”的实用T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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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8

与中国商标法的“注册在先”法规原则形式不同,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商标法是以“使用在先”为根本立法的,比如我们比较常见的美国、墨西哥、菲律宾等。由此也就决定了,在这些以“使用在先”为原则的国家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在递交申请需要提供使用证据的同时,为维持商标有效,在商标核准注册后的有效期限内,也有着提供使用证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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