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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8日
世纪恒程公告:据悉,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关于公布2015年深圳市第一批专利申请资助周转金拨款名单的通知进行了公布,其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4〕18号)的有关规定,我委受理了2015年深圳市第一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经审核,10,380项符合资助条件,涉及2,304个资助申请单位及个人(详见附件1),经费总额为3,959.192万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单位/个人请于每周二和周三下午2:00-5:00到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资助业务窗口办理领款手续。因每月20日后财务结算,当月不再办理领款手续。
二、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利申请资助操作规程》第五条第四点规定,自专利申请资助拨款公示文件发布之日起6个月未办理领款手续的申请人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助款,未领款项将上交市财政部门。
三、申请单位须提供开户行证明(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2)及收款收据(盖财务章),付款单位请注明为“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收款收据内容填写“专利申请资助经费”;
四、申请个人须提供个人账户证明(详见附件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实审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原件。如果委托他人代领须提供委托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发放资助款实行网上拨付,请领取资助的单位或个人提交开户行证明和收款收据前仔细核查相关信息,以便正常拨付;
六、办理不同批次的资助申请,须分别提交收款收据及开户行证明;
七、业务联系人:董振,联系电话:26509833。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4栋C座六楼知识产权服务大厅。
特此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szscjg.gov.cn/zscq/tzgg_55188/201509/t20150928_3240497.htm
附件:1.2015年深圳市第一批专利申请资助拨款名单
2.开户行证明模板
3.个人账户证明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