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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5日
目前,距离高通接到60.88亿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早已超过三个月。但这场反垄断的处罚并未就此终结。
在这前后,参与此案的中方执法团队成员,也在华盛顿、日内瓦等国际会议上,密集遭遇到了美欧同行们的进一步质询:未来,中国在知识产权密集领域的反垄断执法该如何取舍?
交锋背后,中美双方都在快马加鞭,制定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的行动指南。
国家发改委今年2月份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责令高通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处2013年度在我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计60.88亿元。
罚单开出之时,整个行业震动了。高通案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开始显现。
首当其冲的,是相当多的“类高通”诉讼和举报开始提上日程。
今年3月21日,刚刚履新的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局长张汉东在中国社科院举办的内部研讨会上表示,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反垄断规制,不同的国家,以及国家的不同时期都会有不同的选择,我国目前需要在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加强对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执法。
这意味着,“类高通”案件依然是未来一段时期,中国反垄断执法部门重点关注的领域。
举报或诉讼案例的大量出现,除受到了巨额罚单的鼓励,也是为了应对“高通案”带来的余波。
在“后高通时代”,可能会有更多没有产品、仅有专利的非实施实体公司(Non-PracticingEntity),进入市场,收取许可费。如果出现漫天要价的状况,也可能会给整个产业链带来不利影响。
这些新的问题和困扰,将是下一步执法的重点内容。
华为一位高层透露,许可费是实施方最头疼的事情,因为经常会遇到一个标准中有很多个权利人来找中国厂商收费。华为制造通讯设备或者手机,用了一个标准,标准里面有5~10个必要专利权人,每个人来找华为的时候,都说“我要你销售额的1%~5%”,最高甚至要7%。如果有10个人的话,可能把产品销售额的50%都给收走了。“这些权利人应该主要指高通,或是与高通模式类似的公司。”一位接近工信部的人士说道。
华为不会是唯一遭遇此类情况的手机企业。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步步高、魅族、小米等具备了市场影响力的手机企业,都有可能被某些不做手机的专利权人攻击。
从长远来说,“高通案”也会影响爱立信和诺基亚等在中国大陆地区或海外向中国厂商主张专利费的预期,例如爱立信在印度起诉了小米,不再生产手机的诺基亚也就更有动力提高专利费。
美国司法部目前确实正在制定标准必要专利和反垄断交叉的国际标准。与此同时,美国司法部就评估相同行为限制竞争效果所采用的实体性方法和处罚决定,未来,也有可能影响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在此领域的判决。
刘健的经历也提供了佐证。在ABA的一个午餐会上,刘健遇到一位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前任代表,这位代表对他说,美国在反垄断领域已经领先世界很多年,现在正在探讨的问题,是未来十年到二十年内的重大问题。“我们现在要做的工作,是要影响其他后发展国家。”该代表说。
在上述面对过类似状况的发改委学者看来,刘健遭到的质疑非常正常。“我很理解欧美的指责,因为动了他们的利益。”这位刚从日内瓦参会归来的学者说。
大型跨国公司处于国际产业链高端,后发国家处于产业链低端。现在这些公司主要就是生产知识产权,借此向后发国家收取高额利润。如此一来,国际贸易产出的附加值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分配便是不公的,更为严重的是,这种不公影响了全球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虽然高通反垄断罚单开出了数月,但一种无力感也开始在一些中国执法者中产生。
“企业自身竞争力强才是硬道理,反垄断只能修修补补。”经历了高通案全程的多位核心人士对本报记者感慨说,保护知识产权的垄断性才是普遍的,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滥用知识产权)只是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