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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7日
核心观点:抄袭就是抄袭,打着“聚合”的幌子也是抄袭,戴着“创新”的帽子也是抄袭。抄袭者名利双收,原创者维权艰难,这样的“阅读创新”再繁荣也是畸形。
不少公号已经忙着讲故事、做概念、拉投资、探索盈利模式,但却忘了自己盘子里有颗地雷,那就是版权。市面上影响力最大的一批公众号里,自己扎实做原创内容的只是少数。“1人原创,99人抄袭”这句自媒体圈的流行语未必准确,但足以形容这种惊人的抄袭之风。我认为,这两年微信公众号火热的表象底下,隐藏的正是“低版权优势”。
我业余也做了一个微信公众号,前几天就有一篇文章被十多个公众号抄袭,有的还把作者名字改成有头有脸的名人。说实话,发现的第一时间,我没有多愤怒,反而有点欣慰,“看来我文章写得不错嘛”。过了一会,我才为自己的没出息脸红,原创者为何需要抄袭者的认可?但我也没有采取行动,因为懒得一一举报。今天看到下面这两位较真的微信原创者,我更羞愧了。
有报道称,近日,上海律师朱斌将携带两位微信原创者的相关起诉材料,前往腾讯公司所在地深圳,诉另两个微信公众号抄袭,并各索赔万余元。这好像是史上第一例微信公众号维权。
我钦佩这两位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的原创者,同时也希望他们胜诉,“给抄袭者提个醒”。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搭便车的心态。单篇文章索赔万元已属较高,但扣除诉讼费用,也不知与两人的时间、精力成本对比是否划算。为了减少愧疚,我且把本文当做对他们的“力挺”吧。
报道中说,其中一位维权者有过各种疑虑,他担心“索赔万元”会让人误解自己是“为了钱”,而实际上他只是“想要一个公道”,他甚至提出可以只索赔一元。这实在是一个奇怪的景象,抄袭者不感到惭愧,反而原创者要拿捏维权的姿势,总担心不够优雅。
这种奇怪的景象我不是第一次见到了,上一次是一位原创作者发文怒斥某抄袭成性的大号,文章在朋友圈刷了屏,结果对方回了一封声情并茂的“道歉信”,结果不仅这位作者分文赔偿未取便见好就收,围观者也纷纷赞叹抄袭者态度可嘉。可惜的是,这个惯偷并未像他声称的那样开始尊重版权,只是圆熟地化解了一场公关危机罢了。
“要有互联网分享精神嘛”“自己做不好,整天打别人的主意”“你被我们抄了,算你的文章好,应该高兴才是”,这些都是抄袭者常用的理由。如果这些借口也能成立的话,我建议线下的小偷也跟他们学一下,“拿你手机是看得起你,你应该高兴才是”“你的电脑本来就很少用,我拿去发挥更大价值,这才是对科技的致敬。”
抄袭就是抄袭,打着“聚合”的幌子也是抄袭,戴着“创新”的帽子也是抄袭。如果这点基本的是非都要反复纠缠,真不知道你们整天谈的“文化”是什么。难道要跟孔乙己学一下“窃”的不同写法?抄袭者名利双收,原创者维权艰难,这样的“阅读创新”再繁荣也是畸形。
小恒编后语:“低版权优势”是“伪创新”的结果。然而出现这种现状,侵权行为当然要负首要责任,但被侵权人维权不够积极,加上广大的普通消费者更加不关心正版与盗版的问题,也无疑是造成低版权优势的重要原因。
当然,面对像微信公众号抄袭之风的现象,维权也是困难的。面对这种情况,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是依靠法治,主要是国家互联网法规和微信服务商制定的相关制度来约束;另一方面就是靠自律了。方法途径方面,提供网上在线投诉平台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作者 西坡 原载《南方都市报》 世纪恒程整理 版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