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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30日
世纪恒程资讯:自己苦心经营了十几年的“天外天”开锁品牌,去年已经注册了商标,不久竟又被别人用来注册了一家开锁公司。最近一段时间,洛阳天外天开锁服务中心总经理张永军非常郁闷。
他多次到工商部门反映问题未果,27日,拨打洛阳晚报热线66778866求助。
商标名称被他人注册为公司名字
2003年7月,张永军从外地来到洛阳创业,在西工区八一路开办了天外天开锁服务中心。
经过十几年的打拼,他的事业不断壮大,“天外天”这个品牌也在洛阳开锁界闯出了名气。2012年年底,张永军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注册“天外天”为商标。2014年5月,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后,他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
2014年年底,张永军在市工商部门得知有人用‘天外天’注册了一家开锁公司。
“用‘天外天’这个名字也就罢了,关键是注册的还是开锁公司。”张永军说,这家公司名叫“洛阳市天外天开锁有限公司”,是2014年11月在市工商局老城分局登记注册的。
随后几天,张永军多次跑到老城分局反映问题,工作人员表示无能为力,最好是去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名称与商标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记者通过查询得知,企业名称与商标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企业名称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标志,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构成,其中字号是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
企业使用的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而企业名称在县级以上工商局登记后即可取得一定地域范围的企业名称权。两个权利授予的程序、部门和权利范围是不同的。
记者登录中国商标网发现,张永军对“天外天”商标的专用期限为10年,从201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0日。
企业名称和注册商标发生了混淆
当日,记者陪同张永军来到市工商局老城分局。行政审批科一名工作人员说,张永军创办的天外天开锁服务中心,注册了商标,但没有登记注册公司。
“对方使用‘天外天’字号注册公司的时候,我们认真查询了全省、全市里企业的名称,发现没有重名。”该工作人员说,在平时工作中,只要发现登记注册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名称类似,即使是不同行业,他们都不会让其使用,为的就是防止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老城分局12315中心石主任说,接到张永军递交的情况说明后,他们多次到市工商局查询,发现这种情况在全市还是第一次,“应该是企业名称和注册商标发生了混淆”。
石主任说,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9年发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商标中的文字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使他人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应当依法予以制止。
第九条规定:商标与企业名称混淆的案件,发生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的,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
了解了政策他准备到省工商局反映问题
张永军说,他准备先到省工商局咨询,看能否解决,如果不行再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