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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2日
据宝安科技创新局网站公告获悉,为做好科技研发资金拨款工作,发布了关于提交2014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等三类项目资助资金拨款账户证明的通知,其原文如下: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科技研发资金拨款工作,请2014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项目、担保补贴项目、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补贴项目三类项目立项单位(名单详见附表)于2014年9月12日前提交资金拨款账户证明。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清单
1、深圳市宝安区科技研发资金拨款账户证明(见附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籍人士提交护照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每页都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请
贴于拨款账户证明背面。
二、资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4年9月12日前
2、地点:宝安区政府438室(区科技创新局科技发展科)
3、联系人:张小姐29998681, 许先生29996674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填写本账户证明时请务必审核银行和账户信息;
2、企业如有名称、地址等变更,请同时提交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的变更通知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附表:资助资金拨款账户证明.docx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等三类项目资金安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