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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09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组织开展我省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结合我省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高企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申报时间
2022年我省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申报模块开放申报时间自2022年5月5日起。
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
02申报范围
(一)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高企认定。
(二) 2019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2019年认定为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同时完成高企年报填报,再进行高企认定申报。
(三) 2020年、2021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报认定。
附 件:
1.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指引
2.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注意事项
3.告知承诺办理指南
4.数字签名服务操作指引
5.全省各地级以上市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
更多申报内容和附件,请咨询恒程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