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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1日
各相关单位:
现将2014年第一批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文件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领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二)受理回执原件(如遗失,须在法人授权委托书中注明);
(三)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二、领证地点
市民中心C区西门1080A,刘颖。
三、领证时间
2014年7月21日—7月31日。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第一批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