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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5日
近日,各大媒体争相报道中国力克美国,凭借58990件PCT申请勇夺桂冠,一时赞者歌于途,鄙夷者冷眼相待。但是我们抽离于这两个极端,真正去思考中国登顶全球PCT申请之后的发展方向,我们目前最亟需于做什么?
图1 近6年中国PCT申请量
数据来源:wipo
一、双面胶——科技成果转化的巨大动能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一直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全球主要国家在处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过程中有着各自独具特色的方式。以美、日、德为例。
日本十分重视科技成果转化,日本在经过经济高速增长到经济低迷的过程中,逐步认识到技术创新是保持竞争力的不二法门,1981年,铃木善幸在其施政演说中强调,“科学技术是我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日本这种自上而下的立国思想促使日本对于科技创新的渴望加剧。为了加速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日本于1998年5月6日出台了《关于促进大学等的研究成果向民间企业转让的法律》(简称TLO法),这个法案极大促进了大学等科研机构与企业的相互了解。大学避免了闭门造车的窘境,企业能实实在在地利用最新的科研成果,增强了市场的竞争力。
TLO有点类似于“双面胶”,使大学和企业紧紧地结合在一起,这种“产、学、官联合”的模式使得科技成果转化是以官方的信誉为保障的,并且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保护,在一开始就打消了大学与企业的顾虑,大学不必纠结于新成果被剽窃,企业不用担心科研机构的成果不至于是华而不实的空中楼阁,并且因为由TLO对高校等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进行挖掘、筛选,乃至其后代替大学等科研机构进行专利申请,无形中减少了大学等科研机构的申请时间成本。
二战后,日本首获诺贝尔物理学奖,在进入21世纪后,日本获奖者络绎不绝,俨然一副科创黑马的姿态,令许多老牌欧洲强国也为之侧目,且这些诺贝尔奖得主基本都是在日本本土接受教育并完成了获奖成果的研究。这里面不能不说日本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对科技创新研究所产生的积极影响,使得科技创新成为一个可持续的生态化系统。
美国的作为当前全球头号科技强国,其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态度非常值得关注。
表1 美国历年科技成果转化法律变迁
序号 | 名称 | 年份 |
1 | 《史蒂文森-威尔德勒技术转移法》 | 1980 年 |
2 | 《小企业创新发展法》 | 1982年 |
3 | 《联邦技术转移法》 | 1986 年 |
4 | 《国家竞争与技术转移法》 | 1989 年 |
5 | 《小企业技术转移法》 | 1992年 |
6 | 《国家技术转移和促进法》 | 1995 年 |
7 | 《加速联邦研究技术转移和商业化进程,支持商业高速发展》的总统备忘录 | 2011年 |
资料来源:网上整理所得
从上表可以看出,美国频繁修改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旨在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和新竞争环境的改变。这种不拘泥于成例的灵活处理方式使美国的科技创新能力一直名列前茅。
美国目前已经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科技成果产权管理体制,这就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较好的制度环境。美国的大学、国立科研机构等均有着各自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以大学科技成果为例,美国的大学探索建立了技术许可办公室(简称OTT),其后OTT模式作为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方式在美国各州遍地开花。OTT 模式的四大驱动因素包含一系列完善的法律政策、完善资金体系、创业文化以及专业化组织管理;具有财务独立、运行过程灵活多变、科技成果转化中注重营销环节的特点。[1]从美国的科技成果经验来看,成熟和完善的科技成果管理体制至关重要。
德国是一个十分重视工匠精神的国度,从其拥有许多隐形冠军企业就可以窥测一二。因为德国人的务实态度,其大多采用“合约”的方式进行精准的科技转化,就是企业有需求直接委托科研机构进行针对性的研究。这种精准科研的方式直接接驳市场,大大减少了科技转化的时间和过程,提高了效率。当然,德国还以技术许可等方式直接将新的科技创新通过学校或科研机构的技术转移中心申请专利并授权企业。技术转移中心就是科研与市场的粘合剂。
二、龙出于渊——中国科技成果的井喷
目前中国在科技创新层面后来居上,5G技术、新能源、AI能领域均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中国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首先应该借助科技创新的力量。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是促进科技创新的一项重要手段。
全球化时代,根据各国的要素禀赋的不同,其处在全球产业链的位置也不同,又由于信息化导致交易成本的急剧下降,以及标准化所造成的中间品和零部件的普适性,使得全球产业链得以顺利运行。
以中美两国为例,美国是全球产业链的源头,其是超资本要素密集工序(研发)的中心集聚地,使得更多的资本流入与资本投资和更多的贸易逆差。美国把巨额资金用于高科技领域的研发上,纵使美国在要素禀赋上处于“资本-劳动”比很高的国家,依然需要更多的国际投资。而中国处于全球产业链的中下游,其对于研发投入相较于美国来说还有很大差距,其靠全球出口贸易换得大量外汇,并积极投资于国际社会,中国目前依然是美国最大的债权国,换言之,购买美国国债其实也是一种无奈的投资行为。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近些年来中国在高科技领域的成果出现井喷式的增长,尤其是中国表现的科技雄心使得多年来国人所熟知的“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成为一个实实在在地自上而下的统一认知。这种全民的共识使得国人具有一种历史的责任感,不断促使中国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在不断寻求突破。虽然目前正处于全球贸易环境不确定的特殊时期,但是不得不说机遇与挑战是并存的,在诸多不确定的因素中,求得民族的伟大复兴,重视科学创新对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会指引着国人迈向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发展。
中国制造业发展水平与主要发达国家比较,已经由改革开放初年远远落后转变为目前多领域盯着跟跑、部分领域并跑、个别领域领跑的新格局。[2]尤其中国政府的《中国制造2025》以及最近呼声极高的《中国标准2035》等长远规划,客观上都对中国这个巨龙腾飞提供了方向。
三、裂变——科技成果从“申”到“用”的思想转变
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一直是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大问题。可以说做好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是实现知识产权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步。目前,中国的知识产权工作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转化的趋势,许多企业和个人不重视知识产权的转化工作,一方面是缺少转化的平台;一方面是缺乏转化的意识,只把专利当成了个人升迁的踏脚石、企业的一种面子工程。这样必然导致大量的专利被搁置,造成惊人的浪费。
在中国取得全球PCT申请量桂冠的新时期,怎样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为摆在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自1996年开始其后的二十年间,中国先后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出台《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法〉若干规定》等一些列法律法规,尤其最近国资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的关于印发 《关于推进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发布《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都表现出国家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急切心情。
改变什么最难?毫无疑问是思想。没有改变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中国就难以实现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只有转变固有的思维模式,改变只是把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象征”“门面”的思想,求真务实地把新发现、新研究、新思路、新成果转化为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同时,在新时期,我们要摆脱“重申不重用”的态度,要以“用”为目的,要具备实干的精神,国家正值经济高速发展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挽起袖子埋头干,要让科技成果转化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作者:赵全伟
单位:深圳市天策科技创新研究院
参考文献:
[1] 秦林姿. 美国大学科技成果转化OTT模式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9.
[2] 卢峰,李双双.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转变与两国贸易战风险上升。[J]国际经济评论,201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