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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7日
申报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2017、2018年度在南山区均有全年完整的工业统计月报数据;
4、上一年度在南山区统计工业产值在5亿元以上(以统计部门提供数据为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企业及公司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项目收益:
对上年度工业产值5亿元以上、增加值增速超过15%的工业企业,按照工业增加值新增量的3%予以奖励;年产值30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年产值10亿元以下的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时间:
2019年9月28日9:00至2019年10月18日18:00(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