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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16日
海外高层次人才分为A、B、C三类
深圳高层次人才认定: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
项目收益:
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600万元;
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
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
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奖励补贴按五年任期分次发放。
购房类资助:国家级领军人才每年15万元,总额75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每年10万元,总额50万元;后备级人才每年8万元,总额40万元。奖励分5年发放;
申请的时间:
全年受理,先办理高层次人才认定,再办理人才奖励或购房补贴。
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
2.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首次申请的,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下同);
申请续发的,每次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
3.在人才认定(确认)的有效任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