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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1日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申请资料包括:
一、商标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1) 商标注册证或者商标注册证明 ;2) 商标转让证明;3) 商标变更证明;4) 商标续展证明 ;5)商标标识图案 。
二、著作权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1) 著作权登记证明和经著作权登记部门认证的作品照片(在境外登记的,附中文译本);2) 其他著作权证明文件。
三、发明专利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1) 发明专利证书。
2) 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申请日距备案申请日超过一年的或者专利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提供)。
四、实用新型专利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1)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
2) 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申请日距备案申请日超过一年的或者专利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提供) 。
3) 专利检索报告(专利申请日或者专利优先权日小于2009年10月1日的(不包括本日),应当提供) 。
4) 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申请日或者专利优先权日为2009年10月1日之后的(含本日应当提供)提供) 。
五、外观设计专利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1) 外观专利证书 。
2)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申请日距备案申请日超过一年的或者专利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提供)。
3) 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申请日或者专利优先权日为2009年10月1日之后的(含本日应当提供)提供,在2009年10月1日之前的不用提供) 。
4)外观专利公告附图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