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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局批准设立哈尔滨等商标受理窗口的公告

2016年11月01日

 为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方便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批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工商局,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济宁市工商局,河南省洛阳市工商局,湖北省工商局,湖南省长沙市、怀化市工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共13个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商标受理窗口,2016111日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工作。现将商标受理窗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公告如下:

一、哈尔滨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

 联系电话:0451-87153017

 二、南京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1

 联系电话:025-58195935

 三、苏州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胥江路89号

 联系电话:0512-68150106

 四、宁波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和济街691510

 联系电话:0574-5533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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