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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恒程代理曾*坤诉余*超/漯河市源*百货网店、汕头市澄*玩具厂/抚州内*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维*玩具厂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2022-08-29

1.案情描述

曾*坤系专利号ZL2020204754**.3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余*超、漯河市源*海日用百货网店、抚州内*公司三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涉案专利,销售、许诺销售涉案专利产品,汕头市澄海区维*玩具厂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制造、销售涉案专利产品侵权产品落入了涉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已严重侵犯原告的专利权,因此,特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请求法院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2.思路分析及案件结果

近期,原告发现余*超、漯河市源*海日用百货网店、抚州内*公司三被告在其经营的天猫店中销售的儿童学习机产品,与原告涉案专利设计相同。后原告委托代理人在三被告经营的店铺中购买了相关产品,并向福建省厦门市云尚公证处及江西省南昌市大成公证处申请办理了网页公证和收货公证。被控侵权产品的外包装上显示汕头市澄海区维*玩具厂为生产商。原告将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进行比对,认为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三被告及生产商侵权行为不仅扰乱了公平合理的市场秩序,同时也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立案后,我所律师团队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与被告达成和解,被告已一次性支付侵权赔偿额,我方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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