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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4
(1)案由描述
被告谭*春是原深圳市皇室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皇室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唯一的自然人股东。皇室一品公司是一家生产加工型企业,经调查,该公司在阿里巴巴电商平台上销售、许诺销售的其制造的电子烟及附产品上使用了与 第 21293**7号" SUorin "注册商标相同的字母及图形。该使用商标的行为未获得授权许可,且产品产量多、销量大。 2019年3月12日,该注册商标的原专有权人深圳市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蓝印公司)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将皇室一*公司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蓝*公司发现皇室一品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注销,故向法院申请了撤诉。2020年4月6日,原告取得了第21293**7 号" SUOrin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且经合法授权,有权追究在 2020年4月6日之前侵害该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2)思路分析及案件结果
因侵权产品的产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我方律师将原比尔*公司的唯一自然人股东罗*保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2021年9月10日在深圳市龙华区法院顺利开庭。最后,双方达成和解,被告立即停止侵权。
(3)判决书(包括双方和解、对方撤诉,或者我方胜诉判决书)
(2021)粤0309民初8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