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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专利无效宣告案例一

2019-10-17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以下简称 世纪恒程)接受广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请求人)的委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第20051012****.*号发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第26条第3、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第2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1-21全部无效,世纪恒程同时提交了5份证据以佐证其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
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组为了详细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发出无效口审,在无效口头审理过程中,世纪恒程指派代理人胡海国针对本案阐述了相应的意见。经过口审和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作出第28539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20051012****.*号发明专利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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