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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众创空间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5年09月25日

  世纪恒程公告:据南山在线政府网站获悉,2015年度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技术服务项目资助分项资金众创空间资助项目于9月23号开始接受申报,其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技术服务项目资助分项资金众创空间资助项目于9月23号开始接受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资助所指的众创空间是指: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包括创客空间、创客服务平台、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创新载体。

 二、本项资助属于审核类,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为300万元人民币,分Ⅰ、Ⅱ、Ⅲ档进行资助。申报资助项目必须满足《南山区众创空间项目资助初审表》中所列内容,否则不予资助。

  申报资助项目根据《南山区众创空间项目资助分档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分档,总评分85分或以上的,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众创空间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机构可获Ⅰ档资助;总评分70-84分的,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万元、众创空间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机构可获Ⅱ档资助;总评分55-69分的为Ⅲ档资助。

  2015年南山区众创空间资助项目拟安排项目资助总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初步计划其中Ⅰ档资助总额为800万元、Ⅱ档资助总额为700万元、Ⅲ档资助总额为500万元。如果申报分档情况相差较大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本项资助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属事后补贴类别,支持众创空间的软硬件投入、环境建设、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为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和推动创新创业而开展的投融资、培训、组展交流等各类公共服务活动。资助资金可用于房租、工资、购置软硬件、差旅、组织活动、日常办公经费以及购买服务等。获得资助的机构经过评分确定资助档次后,须提供上一年度的经营支出票据或凭证方能领取资助,原则上资助额度不超过申请机构上一年度总经营支出的50%。资助额度上限为相应资助档次的资助额度,如实际经营支出达不到相应资助档次资助额的则按实际支出50%给予资助。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在我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机构或社会团体,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拥有核心带头人和专业服务团队,为创新创业项目提供研发、试制、经营、技术交流、咨询辅导、培训、产品展示、项目对接、投融资、市场推广等方面的创新创业服务。

  (三)业务模式清晰,定位明确。

  (四)发起人或组织者具备丰富的创业及投资服务经验,能够整合技术、投融资等行业资源。

  (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服务活动,每年不少于12次。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六)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七)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上年度运营总结和投入情况(加盖公章);

  (八)发起人或投资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场地面积(验原件);

  (九)服务场地房产证或租赁协议(无则不提供);

  (十)孵化项目服务协议或相关项目服务成功案例的说明材料(验原件);

  (十一)开展活动服务的清单或列表(佐证材料采取抽查制,可以是照片、签到表、策划方案、会议通知等);

  (十二)入驻个人、团队及企业清单(提供会员协议、入驻协议或投资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三)项目运营方案(包括运营机制、入驻流程)。

 六、申报时间:9月23号—10月16号,过期不接受申报,望各单位抓紧组织申报。

 七、注意事项

  (一)具体项目初审条件见附件1《南山区众创空间项目初审表》

  (二)具体项目资助分档见附件2《南山区众创空间项目资助分档评分表》

  联系人:吕小姐  邓先生     联系电话:26470441

  附件1:南山区众创空间项目初审表.xls

  附件2:南山区众创空间项目资助分档评分表.xls

南山科技创新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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