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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专利联盟管理办法》印发实施

2014年12月18日

    世纪恒程资讯:编者按——应对专利维权怎么办?抱团组成专利联盟。据记者报道,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深圳市专利联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已印发实施,这是记者17日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的。
 
  办法所称专利联盟,指的是市场主体之间基于共同的战略利益,以专利为纽带达成的联盟。专利联盟对内实施专利分析与预警、宣传培训、交叉许可、专利成果转化运用等行为,对外开展专利许可谈判、专利交易、诉讼维权等活动。
 
  据了解,专利联盟应由五家以上(含五家)深圳本地企业或其他组织发起成立。外地企业、科研机构或其他相关组织也可申请加入深圳市专利联盟;发起单位应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为国内相关行业的龙头企业,企业有较好的专利基础,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附:《深圳市专利联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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