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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将于2014年10月1日实施

2014年09月18日

    世纪恒程资讯:据悉,广东将重奖专利获得者,获国家专利金奖者最高可得百万元。广东专利奖设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优秀奖和广东发明人奖。广东专利金奖及广东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广东发明人奖从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中评选产生。
 
  3日,省政府网站挂出《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重奖发明专利的个人和单位,如获得国家专利金奖,最高可获得100万元的奖金。
 
  《办法》规定,广东专利奖设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优秀奖和广东发明人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授奖金奖不超过15项,优秀奖不超过55项,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均不少于70%;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
 
  《办法》还列出了相关的奖励标准:省政府对获得广东专利金奖的单位,给予每项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广东专利优秀奖的单位,给予每项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广东发明人奖的个人,给予每项2万元的奖励。
 
  同时,广东省还将重奖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50万元的奖励。
 
  据悉,《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已于今年7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29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相关链接:《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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