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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3日
2004年,周乐伦买下了一个名为“百伦”的商标,随后又获取了包括“新百伦”在内的一系列联名商标。而早年曾以“纽巴伦”为名在国内进行宣传的New Balance,因为其2006年成立的上海公司名为新百伦,便开始使用“新百伦”作为中文名。
新百伦公司至今在“天猫商城”开设“新百伦官方旗舰店”,官方网站中使用“新百伦(中国)官方网站”“ New Balance新百伦”等字样。随着该品牌市场拓展,“新百伦NEWBLANCE”产品被越来越多中国消费者熟悉。
2013年7月15日,周乐伦以盛世公司、新百伦公司侵犯其“百伦”、“新百伦”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盛世公司等经营“NEW BALANCE”商铺或专柜购买该品牌运动鞋,取得的核销单、小票等销售凭证,凭证中均使用了“新百伦产品”、“新百伦鞋”等字样。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分别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和9800万元。
后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上诉,法院二审结果改判赔偿金为500万元。
就因为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没有事先获取“新百伦”商标,擅自使用,而被告商标侵权,赔了500万。
为什么说商标一定要趁早注册?
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的原则。也就是说,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将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因此,越早申请商标注册,对商标的保护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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