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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恒程成功代理佳信捷公司异议 “佳信捷jiaxinjie”商标

2014-04-27


     2011年3月,世纪恒程商标部发现深圳市佳信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商标为:佳信捷)的代理商在安防监控产品上恶意抢注为“佳信捷jiaxinjie”商标并已通过初审进入公告期,世纪恒程商标部建议深圳市佳信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商标提出异议申请,以维护企业的商标权益。
      2011年4月,世纪恒程商标部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结合深圳市佳信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了异议申请,以保护“佳信捷”的商标价值,防止其被淡化。世纪恒程根据案情,分析、整理和撰写了上述案件的异议文件,并向商标局提交了相关资料和证据。

2012年6月25日,商标局对上述商标异作出裁定,认定异议人的“佳信捷”商标已在摄像机等安防监控产品上有一定的知名度,被异议商标“佳信捷jiaxinjie”完整包含异议人商标,且注册在“摄像机”等商品上,已构成恶意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行为,对被异议人的“佳信捷jiaxinjie”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另外,世纪恒程针对他人注册的涉及佳信捷公司主打产品的商标,提出三年未使用商标撤销申请,商标局根据世纪恒程提供的证据和理由,认定该商标三年未使用事实成立,予以撤销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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